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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作者:    发布于:2021-02-25 15:42:04    文字:【】【】【
   2021年实施生效的民典法规定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八条: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民法典未在保证章节规定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在第四编担保物权的一般规定中予以体现。民法典同时规定: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律师认为保证作为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可以适用该条款。
    保证合同无效,保证期间也能约束债权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的实施第三十三条:保证合同无效,债权人未在约定或者法定的保证期间内依法行使权利,保证人主张不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深圳特种兵催债公司提醒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并非一定是或一定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担保形成的债务,仅仅符合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2、未约定为个人债务;3、债权人不知夫妻分别财产制的约定,还不足以认定其为夫妻共同债务。尚需在前述三条件之外,满足:“要么取得配偶同意,要么系为共同生活所为”的条件。否则,该担保债务应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由其个人偿还。但是,对于所举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在不涉及他人的离婚案件中,由以个人名义举债的配偶一方负责举证证明所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证据不足,则其配偶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在债权人以夫妻一方为被告起诉的债务纠纷中,对于案涉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如果举债人的配偶举证证明所借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其不承担偿还责任。深圳特种兵催债公司是深圳市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盐田区,龙华,坪山,光明,大鹏区专业的讨债,追债,催债,要债,清债,收债,收数,要账公司,专业合法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各类商账追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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